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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聘8人公告

来源:中公教师 | 发布时间:2021-02-04 08:34:25 |  访问:5485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辅导员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的基础上组建的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为宁波市属高校,学校性质为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学校本部校区地处宁波鄞州高教园区,新建奉化校区位于奉化城西文化教育园区。学校下设商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艺术学院、旅游学院、国际学院/tafe学院、景观生态学院、财会金融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基础课教学部。学校现有教职工540余人,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近万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见附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2月25日9:00时至3月4日16:00时。

报考者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3月5日9:00时至3月8日16:00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1年3月9日9:00时至3月9日16:00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3月10日9:00时至3月12日16:00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 元/科/人(浙价费〔2018〕21 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 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www.nbcc.cn)通知公告栏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一律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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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东阳市招聘教师130人岗位表

2021年浙江东阳市招聘教师130人报名入口

2021年浙江东阳市招聘教师130人报名时间|报名条件

2021年浙江东阳市招聘教师130人准考证打印入口

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21年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与计划

(一)报名要求

1.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2.户籍要求:报考信息、音乐、体育、幼儿教育、初中社会岗位的限浙江省户籍,报考语文岗位的限金华市户籍,报考其他岗位的均限东阳户籍。生源地符合报名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户口簿迁移记录报名。户籍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3日。

3.年龄要求:均限1985年2月3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报考高中各岗位的需全日制本科第一批录取毕业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各岗位的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各岗位的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需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要求: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要求专业对口(见附件1)。报考其他岗位的,专业不限。

6.教师资格证要求:2020年(含)前的高校毕业生(“双一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除外)需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见附件1)的教师资格证书。未申领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与申请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以上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笔试前一日。

(二)招聘岗位计划

见附件2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试讲(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幼儿教育岗位以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2月3日——2021年2月26日下午15:30(正月十五)。

报名系统(http://zp.dyedu.net/zp/login.aspx)

报考人员登录上述网址,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按报名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将相应资料(提供扫描件或图片)上传。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月27日9时——3月8日17时

教育局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要注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资格初审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它岗位。

(三)缴费确认

时间:3月9日9时——3月19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缴纳考务费50元。缴纳会以短信的形式通知考生,具体要求见浙江政务服务网的短信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缴费是否完成,逾期尚未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务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另行通知。

已缴费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考试范围参照《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学科教学的内容、高等教育对应的教学内容、教材教法(含课程标准的内容)等内容。音乐、体育和美术学科专业知识考纲见附件3。小学学科专业知识参照中学(初中)学科进行考试。笔试时间15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资格复审和试讲(技能测试)

(一)划定笔试合格分

以学科为单位按实际参加本岗位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及笔试成绩,计算出笔试成绩平均分(取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平均分为合格分,低于合格分的不进入试讲(技能测试)。

(二)确定试讲(技能测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的比例(招聘计划20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招聘计划20名以下的岗位按1:3确定)确定试讲(技能测试)对象,以上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试讲(技能测试)。

(三)资格复审

试讲(技能测试)前,教育局对试讲(技能测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东阳市2021年新教师招聘报名表》(报名网站自动生成,打印并本人签名)、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试讲(技能测试)资格。

入围试讲(技能测试)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试讲(技能测试),相关岗位不再替补。

(四)试讲(技能测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放弃试讲(技能测试)资格的,不再递补。试讲(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试讲(技能测试)合格分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入围体检。

五、总成绩计算、体检

(一)总成绩计算

1.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幼儿教育岗位:

总成绩=笔试×40%+技能测试×60%。

2.其他岗位:

总成绩=笔试×50%+试讲×50%。

总成绩取到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名分数相同人员以试讲(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二)体检

根据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幼儿教育岗位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其他岗位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六、考察、岗位确定和聘用

(一)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最后一名入围人员各项成绩均相同,须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二)学校选择

1.根据学科【例:初中语文(1)和初中语文(2)为同一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具体学校。

2.总成绩相同时以试讲(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学校。

(三)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已经签约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不得参加教师聘任:

(1)在报名、考试、体检或政审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

(2)2021年8月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七、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结束后,如遇拟聘用人员变动,不再依次替补。

2.缴费确认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试讲(技能测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等招聘信息会在东阳教育微信公众号、东阳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目、东阳人才网公示。如有特殊情况需有变动说明的,在上述网站上公告。

3.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有关专业、学历、学位等具体问题由教育局负责解释。

4.疫情防控措施见附件4。

5.本公告由东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79—86655177。市纪委监督电话:0579-86652072。

附件下载>;>;>;

1.专业要求及教师资格证相近限定

2.2021年教师招聘岗位计划

3.2021年音、体、美学科专业知识部分考纲

4.东阳市2021年教师招聘疫情防控方案

东阳市教育局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3日

原标题:东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dongyang.gov.cn/art/2021/2/3/art_1229303946_3802870.html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的基础上组建的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为宁波市属高校,学校性质为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学校本部校区地处宁波鄞州高教园区,新建奉化校区位于奉化城西文化教育园区。学校下设商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艺术学院、旅游学院、国际学院/tafe学院、景观生态学院、财会金融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基础课教学部。学校现有教职工540余人,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近万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核、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1:招聘具体岗位条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止。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材料邮寄至我校人事处(地址: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9号,邮编:315100)或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发送e--mail至rsc@nbcc.cn邮箱。投递简历或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专业+姓名”。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研究生成绩单和职称证书等复印件;(3)有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4)有获奖的提供荣誉证书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核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4.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本次所有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经主管部门宁波市教育局同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核程序。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校通知考核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经考核、体检程序择优录用。

1.资格复审

考核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2.考核

学院组织考核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水平、学术水平、教学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的全面考核。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由学院邮件或电话告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考核。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我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9号邮编:315100

网址:www.nbcc.cn

e--mail:rsc@nbcc.cn

联系电话:0574-88122236

联系人:陈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41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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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具体岗位条件.xls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2月3日

原标题: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rsj.ningbo.gov.cn/art/2021/2/3/art_1229114380_3702668.html

桐庐县教育局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0学年第二学期临时顶岗代课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临时顶岗代课教师22名,具体岗位、人数和报名条件详见《桐庐县教育局公开招聘临时顶岗代课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品行,愿意履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义务,遵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制度、纪律;

4.一般为桐庐户籍或夫妻一方为桐庐户籍人员,职教专业课教师等紧缺人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2日至2003年2月2日期间出生),部分紧缺、特殊岗位,经批准同意后,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6.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一般小学、幼儿园要求大专及以上、中学要求本科及以上;

7.须满足专业要求,专业均以所呈报学历专业或所持教师资格证(含持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任教学科为准;

8.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持有教师资格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的考生也可参加报考;

9.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日至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见附件1。

(3)报名资料: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近期拍摄的同版1寸免冠近照2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见附件1)。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要求: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工作。

2.资格审查

学校安排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人选。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同一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岗位,经教育局批准同意后可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或酌情降低开考比例。

3.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比例一般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同一开考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不足20人的,可直接进行面试。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一般采用模拟上课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无笔试环节、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验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考察办法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试、体检、考察由学校组织。

5.公示和聘用

根据报考者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桐庐人才网(网址:www.tlrcw.net.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确定拟聘用人选。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及拟聘用。

四、工资待遇

相关待遇按桐庐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标准确

定。

五、其他事宜

1.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4.本公告由桐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办法。报考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情况可向桐庐县教育局,监督电话:0571—6421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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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教育局公开招聘临时顶岗代课教师计划表.xlsx

桐庐县教育局公开招聘临时顶岗代课教师报名表.doc

桐庐县教育局

2021年2月2日

原标题:桐庐县教育局公开招聘临时顶岗代课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tlrcw.net.cn/news/news-show.php?id=3715

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是隶属于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一所公办学校,挂金华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牌子,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技术等级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下表)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有效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9日(下午17:00截止)。可通过现场报名、电子邮件或纸质邮件投递方式参与报名(以邮件到达接收时间为准)。

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于附件下载)、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技术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在职人员参与报名的还需取得所在单位同意及若被录用同意在一个月内办理离职手续承诺书;留学人员参与报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jhjsjgxxxb@163.com,现场报名及纸质邮件投寄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西路建教街2号,邮编:321000。现场报名须提供各类证照材料原件,非现场报名的各类证照材料原件于资格初审后按通知要求另行现场递交。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579-82375266。

四、面试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获得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五、组织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

六、录用及待遇

学校按《劳动合同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拟聘用人员待遇参照现有年薪档次划分(原则上大专生年薪5万元,本科生年薪6万元,硕士研究生年薪7万元,其他特殊情况另行商议)。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由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金华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具体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金华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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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招聘岗位和要求.docx

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招聘报名表.doc

2021年2月3日

原标题: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 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简章

原文链接:http://news.jhrcsc.com/newshtml/56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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