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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淄博市技师学院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资格审查及复试通知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 发布时间:2023-05-09 18:15:59 |  访问:1332

  2023年淄博市技师学院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资格审查及复试通知-淄博市技师学院

  按照《2023年淄博市技师学院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公告》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复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及复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5月13日12:00集合

  2.地点:淄博市技师学院(张店区华光路124号)学术交流中心。集合地点为学术交流中心一楼大厅。

  二、资格审核及复试对象

  按照《2023年淄博市技师学院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公告》要求,进入复试名单并经现场资格审查进入复试资格人员。进入复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具体包括:

  (1)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同时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

  (3)应聘招聘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岗位,需提供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研究生部(教务处)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之一。

  (4)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

  (5)按照新旧专业对应关系应聘的人员,属于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情况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所学具体方向的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认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6)国(境)外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国内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

  3.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附件3)或解聘证明。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同时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公章。资格审查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交。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四、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岗位匹配度等,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以及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考生在阅题室准备时间为20分钟,试讲和答辩时间共计10分钟,合并计时。

  五、复试成绩评定及计算

  复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试讲占70%,答辩占30%)。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复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复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复试成绩进行排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复试成绩相同,通过加试确定排名顺序。按不超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复试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六、相关说明

  1.请考生仔细阅读复试人员须知(附件2),严格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和复试。在候考及复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规定,一律不得携带和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否则作为违纪处理,并取消复试资格。

  2.考生随时登陆淄博市技师学院网站(www.zibotc.cn)查看有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3.参加复试人员需从淄博市技师学院西门进入,请各位考生提前考察乘车路线,以免影响考试。

  七、监督及咨询电话

  复试工作接受市纪检部门的监督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

  学院监督电话:0533—2778477

  学院咨询电话:0533—2778227

  未尽事宜按《2023年淄博市技师学院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公告》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附件2:复试人员须知.doc】

  附件【附件1:2023年淄博市技师学院高层次紧缺才招聘复试人员名单.xls】

  附件【附件3:同意应聘证明(式样).doc】

  附件【附件4:淄博市技师学院平面图.jpg】

  淄博市技师学院

  2023年5月9日

  原文标题:2023年淄博市技师学院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资格审查及复试通知-淄博市技师学院

  文章来源:https://www.zibotc.cn/info/1006/113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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