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职场快讯 > 职讯 >

[广东]2024年广东华兴银行珠海分行普惠智能小微信贷招聘专场公告(6.11)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6-11 18:01:01 |  访问:78

  2024年广东华兴银行珠海分行普惠智能小微信贷招聘专场公告(6.11)

  珠海分行成立于2015年11月,成立以来,依托湾区,立足特区,开拓创新,稳健经营,与地方经济发展同频共振,以全新服务理念为珠海各界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截至2023年底,分行资产总额近260亿元,各项监管指标良好,业务规模稳步增长。

  现已开设分行营业部、高新支行两家分支机构,另有横琴支行、香洲支行筹备中。

  招聘岗位

  小微业务团队长(人数若干)

  小微业务经理作为微贷团队负责人,主要负责管理团队,拟定团队业务计划及

  实施方案,具体职责包括:

  1、负责团队区域微贷业务的营销组织与业务推广及团队目标任务的落实、分解及推进工作;

  2、负责统筹安排团队日常信贷业务的申请受理、分配和调查,组织召开晨夕例会,传达部门会议精神和最新通知,贯彻部门各项制度顺利执行;

  3、负责组织团队贷后管理,预警及风险客户的贷后处置;

  4、负责对小微客户经理的定期培训、质量考核、工作评估;

  5、负责及保证团队运用微贷调查技术,分析客户的财务状况及非财务信息,协助审查审批人员了解客户综合情况,带领团队拓展业务,同时维护批量客户、商圈市场重要客户的关系;

  6、负责考核、督导小微客户经理的工作业绩,根据业务情况制定相应的激励考核方案,对信贷质量负责,把控信贷风险,保证合规运营;

  7、发现、吸引优秀人才,组建团队,确保人员的充足性和稳定性,提升项目的业务产能和服务水平;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从事团队管理经验1年及以上;

  3、金融从业年限4年及以上;

  4、具有1年及以上个人贷款相关工作经验(有小微贷款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5、具有较强的市场营销能力、较高的合规服务意识、风险把控能力及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无不良信用记录;

  6、近一年内未受到经济处罚以上程度处罚;

  7、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招聘岗位

  小微客户经理(人数若干)

  1、负责开展普惠小微业务营销和推广活动,负责受理普惠小微业务申请,收集客户基本信息,对客户进行实地尽职调查,完成部门、团队下达的月度、年度任务;

  2、负责运用微贷调查技术,分析客户的财务状况及非财务信息并向审查人员介绍客户综合情况;

  3、负责协助客户完成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据线上签约及资金支付,落实贷款目的、逾期催收等贷后管理工作;

  4、负责老客户走访和回馈活动,尤其老客户的跟进工作,开拓其上下游优质合作伙伴,同时向相关管理人员及时反馈市场行情,供决策调整依据;

  5、负责信贷资料的整理,协助归档工作,做好日常各类工作台帐;

  6、负责总结信贷调查经验,更新行业总结,同时做好新员工的“传、帮、带”工作;

  7、岗位规定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贷款相关经验或市场营销工作经验,有小微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专业不限,金融学或市场营销专业者优先;

  2、具有较好的职业发展动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3、具有较高的合规服务意识、具有较强的市场营销能力、风险把控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不良信用记录;

  4、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我们的优势

  公开透明的考核激励机制

  科学合理的奖金分配体系

  员工和企业共享发展红利

  丰厚福利一见倾“薪”

  富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

  月度基本工资

  月度绩效奖金

  年度绩效奖金

  超额绩效奖金

  全方位福利保障

  工会关怀

  七险三金

  各项福利

  简历投递邮箱:

  fei.fan@ghbank.com.cn(邮件注明:姓名+岗位名称)

  联系方式:

  0756-8578287

  联系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九州大道西2021号富华里中海大厦A座2楼  

 

 

 

推荐:更多[广东]2024年广东华兴银行珠海分行普惠智能小微信贷招聘专场公告(6.11)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今日招聘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